耶穌於受難前夕,先後兩次向門徒頒佈祂的新命令,要他們彼此相愛! 祂死前爭取這最後機會,反覆作出這訓令, 顯示它對救贖具有不可替代的價值,值得高度重視!
耶穌在這訓令中強調「彼此」的重要性。談到「彼此」,自然意會到,對象就是祂的門徒和後世信從的人。祂要我們仿傚祂與天父間互愛的榜樣,勉力在生活中實踐。若然,必會為傳揚福音發揮深遠的影響!正如祂所說:「如果你們彼此相親相愛,世人因此就可認出你們是我的門徒。」(若13:35)
至於「相愛」部份,筆者從主的教導體會:愛包含以下三個元素:
謙卑: 耶穌在晚餐廳為門徒洗腳後,要求他們效法祂,彼此洗腳。的確,只有親自替人洗腳,才能明白當時奴僕階層的處境!由此可知,衣食豐足很難明白飢寒交迫的苦況。因此,愛要求須謙抑自下,親身體會貧困者的痛苦,並給予恰當支援。此外,謙卑能使人不斷反省,看到自己的缺失和不足,從而培養出體諒寬恕的胸懷。更重要的是:謙卑令人放下私見,隨同一聖神引導行天主旨意,必能做到保祿所教導
: 彼此意見一致,同氣相愛,為傳揚基督的愛作強有力的見證!
(參斐2:2)
犧牲: 耶穌說 :「人若為自己的朋友捨掉性命,再沒有比這更大的愛情了。」(若15:13) 祂在我們還是罪人的時候,已願意為我們死,成為學習犧牲的最佳典範! 猶記當年八仙嶺山火,兩位教師為拯救學生脫離險境,而喪失性命,很值得敬佩!其實,學習犧牲不一定要捨棄生命,願意在需要人身上,付出您的精神、時間、金錢……,已屬難能可貴。
令入得平安:耶穌捨身受難,為帶給人內心平安。祂渴望信友能與人分享,由此看來,愛不但要求給予近人物質上的需要,更要使他得到平安!
對這看法,可從「慈善撒瑪利亞人」比喻中找到佐證。遭劫掠者在傷口得到料理,並被送到客店後,仍未能釋懷 ; 最終能安心療養是因那善心人對店主許諾,願意承擔療養所需的費用! (參路10:25-37) 許多非政府組織,已逐步更改扶貧方向,將重點放在扶助貧困者自力更新,讓他們內心重現希望。
總而言之,這訓令是耶穌受死前遺下的金石良言。若能切實遵行,不但是引人歸主有力見證,更且成為體現主住我們內的重要指標! (參若14:23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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